来自:碧诚财税 发布时间:2023-09-11 13:22:59 浏览 :次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分立过程中会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1)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程序怎么走?
公司分立,需经董事会、股东会两次表决程序
首先,董事会制订公司分立方案,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
然后,股东会对公司分立方案作出决议,股东会表决公司分立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反对股东是否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可以,根据规定,对股东会表决公司分立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财产是否需要分割?
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需要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债务由谁承继?
根据规定:
1.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但债权人没有要求公司提前偿还债务的权利。
公司在分立时,不依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分立企业、分立企业之间的约定只在内部有效,对债权人无效。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是否需要履行工商登记手续?
公司分立,被分立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设立的新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二、会计处理问题
分立涉及三个会计主体,被分立企业、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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