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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关于取名的问题

来自:碧诚财税 发布时间:2020-07-31 12:04:28 浏览 :

    对于新手来说,注册一家公司是非常有困难的事情,不知道该怎么样着手去做,幸好现在有各种公司注册代理,只要交钱就可以把事情交给他们去帮忙办理。但是虽然我们没有经手去做,对于一些常识还是有必要掌握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下关于注册公司关于取名的问题。
 
  1、企业名称冠“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者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需符合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2、企业名称一般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市)+字号(商号)+行业(或者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3、名称还须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4、名称冠“广东”的公司,须符合《广东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5、所用商号不得与其它已核准或注册的相同行业或无标明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6、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7、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8、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9、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10、不得与已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11、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12、外资企业的名称形式为:字号(商号)+行业(或者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相信根据上的规定,如果你能够全部明白,那么你在公司注册取名阶段是没有任何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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