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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合伙企业

来自:碧诚财税 发布时间:2020-07-31 11:01:19 浏览 :

  注册合伙企业
1.合伙企业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普通合伙企业主要是指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简述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责任是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的主体是自然人;而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
出资范围不同: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3.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合伙协议中,还应当告别载明下列事项: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准备合伙人身份信息资料、确定办公地址、经营范围、公司名字。
在网上填写资料核名。
核名通过后网上提交预审核。
预审通过后打印资料,准备好纸质资料给合伙人签好字后交到办公地址所在的工商局。
等待工商批营业执照。
办理刻章、银行开户、税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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